消防验收所需具备工程现场条件
工程现场条件
消防验收是整个项目的消防设施、结构等的验收,包括结构、装修、防火门、楼梯、电梯、配电系统、疏散及应急照明系统、通风、防排烟系统、防火卷帘门、自动喷洒系统、室内消火栓系统、室外消火栓系统、水喷雾系统、室外消防水泵接合器、消防水源、防火间距、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等消防设施以及防火墙孔洞的封堵、消防通道的畅通。
为了使消防验收顺利通过,现将消防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阐述如下:
1.消防喷洒系统施工调试完成,能够联动;
2.消火栓系统施工调试完成,能够联动;
3.室外消火栓设置间距和位置符合要求;
4.稳压系统、消防泵房喷洒加压泵、消火栓加压泵工作正常;
5.根据验收计划,消防水系统提前正式充水,检测验收日期之前相关给水排水设备和管路、水池、水箱应具备相应功能。各专业的安装工作应在提前完成,以给消防联动系统创造调试时间;
6.消防报警及联动系统安装调试完成;
7.电梯安装自身调试完成(五方对讲);
8.防火卷帘门安装调试完成,尤其是轨道侧面的防火砌筑完善;
9.各个与消防系统有关的联动设备(正压风机、排烟风机、防火阀、排烟阀等应在调试前确保完成各自的单机试运转工作,避免出现电机反转、执行机构不完整等问题影响调试进度);
10.配电室、各配电箱、各种电源控制柜安装自身调试完成;
11.楼梯扶手、防火门、闭门器、户门、外门窗安装基本完成;
12.公共部分照明、疏散指示、应急照明安装、调试完成,疏散指示灯及安全出口标志灯应确保亮度及指示方向正确;
13.穿防火墙的孔洞封堵基本完成;
14.室外消防管线贯通;
15.室外消防环路能够通消防车;
16.各种报验资料齐全(明细见后);
17.整体工程基本完工,卫生状况较好,外脚手架拆除完毕;
18.消防系统调试、检测、验收期间,各个相关安装、供货单位应确保足够的技术人员在现场配合调试工作;